瑞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范本

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卫生管理档案哦!!!

瑞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档案

单位名称:

经营类别:

编号:

建 档 须 知

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本档案,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记录,并做到相关内容及时、真实、完整,不漏项、缺项,无逻辑错误。

三、建档时,统一用炭素水笔填写,做到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有时间项目的,一律填写到日。

四、本档案按法定要求,至少保存两年。

五、未依法建立本档案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卫生管理部门及行业卫生管理机构图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部门

1、主管部门:瑞金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执法机构:瑞金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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