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品第二批开放式竞价的通知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小单元竞价暂行办法》(浙医保发〔〕26号),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就第二批开放式竞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新纳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且在线交易企业数量为7-9家及以上的品种(详见附件)。

二、产品申报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方式为现场书面申报。企业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产品申报表(附件2,注意密封好并于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附件4)和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于规定时间递交至我中心。相关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价要求

1.申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瓶或支)为计价单位。报价为“0”,则视同为放弃申报。

2.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可不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格),若为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产品,企业报价还不得高于浙江省原在线交易价格,高于的将作为报价不符合要求处理。

3.同品种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竞价品种的申报,企业应自行选择一家产品进行申报;若同时申报,则取企业报价低的1个产品。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9点开始接收申报材料。

1.递交截止时间: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10点。

2.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四)申报信息公开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10点。

2.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申报信息公开时邀请申报企业、有关部门参加,对申报信息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竞价规则

(一)竞价分组

本次竞价品种均为同一竞价组。

(二)入围规则

1.按照企业有效报价从低到高依次入围。每组有效报价企业数量≤2家的,价格低的1家企业入围;3-4家的,价格低的前2家企业入围;5-6家的,价格低的前3家企业入围;7-8家的,价格低的前4家企业入围;9家及以上的,价格低的前5家企业入围。如遇价格相同,浙江省上年度产品入库金额高的入围;产品入库金额相同的,企业规模大的入围;仍无法确定的,通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

2.有价格和质量投诉或异议等特殊情况的,通过组织专家甄别、评估或谈判,决定是否挂网或暂停交易。

(三)产品挂网

申报结束后,我中心将按规则对申报产品及价格信息进行审查和梳理,公布竞价结果,符合要求的纳入平台挂网;未入围的原在线交易的产品(含未参与竞价产品)不再挂网交易。

四、其他

(一)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信息,并保证持续、稳定的供应。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竞价入围后不能保证持续、稳定供应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尚未在我省药品基础库的,请按照《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资料申报办理流程及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于8月31日前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以免耽误产品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企业应保证申报产品基础库资质合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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